全国首部“飞出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出台,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相关经验被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纳入首批地方创新服务应用全国推介,“茶文化六步调解法”等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赋能社会基层治理、广东涉外法治建设“打造三个一流、建设一个平台”目标初见成效……2023年,广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中交出一份份亮眼的法治“答卷”。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教育和研究阐释持续深化。扎实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列入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进宪法实施工作,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省政府学法报告会邀请法学专家专题授课,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不断健全,“粤学习”客户端上线习近平法治思想文库。
各地级以上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普遍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八五”普法讲师团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讲师团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专题讲座。
2023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工作开展,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
强化统筹协调
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加强
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省委常委会会议6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首次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省政府五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年度依法治省工作的部署。
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广东强化宪法的遵守和执行,注重落实在立法各环节把好合宪关工作机制和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配合国家推进宪法监督和合宪性审查工作,坚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全省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在深圳召开
首次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推进会按下广东新一轮法治领域改革“启动键”,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在新起点上助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组织开展,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法治建设考评督察制度机制持续优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广东各地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服务中心大局
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广东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强化法治服务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高效制定,全国首部区域性投资者保护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诞生,182项和81项省级行政职权分别调整由横琴、前海合作区实施,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条例重要立法项目进程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度创新不断强化。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复制推广首批18项典型经验,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揭牌运作,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十大建设成果”发布。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不断扩大,广东成功争取国家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工作延期三年,累计超过380名港澳律师获准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围绕“走在前列”的总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广东制定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举措,印发高水平法治保障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生产性法律服务作用助力广东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若干意见》,着力打造全方位、全领域、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法律服务”新格局,努力为广东做强制造业这个立省之本提供法治保障。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双十条措施”和公证行业助力高质量发展九项举措的实施,推动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全国首个“数据要素全生态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深圳福田揭牌,打通法治护航企业数据保护“最后一公里”。
在过去一年,广东以头号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头号工程”的实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广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出台,以法治保障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到“喝好水”。全国首部“飞出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突出放权赋能,助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省市“1+N”协同立法新模式深化运用,持续满足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个性化规则需求。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五市协同出台粤菜产业发展相关条例,全国首部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在广佛诞生。各地级以上市党委依法治市办结对提升,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丰硕,全省共有53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村建设聚势赋能“百千万工程”。
地方立法提质增效
南粤良法善治持续探路先行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立法,是新时代的立法主要任务。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广东在地方立法方面一直扮演着“先行者”角色。
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数字化省级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出台,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时隔二十多年首次修订,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出台,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法治供给蓝图正在加快绘就。
全省监狱连续23年、戒毒场所连续29年实现生产安全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施行,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出台,广东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加快制定,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筑牢屏障。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助力妇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工作。2023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市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七个一”试点工作,率先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实现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更好助力保障国家法治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推进依法行政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关系到法治能否落到实处。2023年,广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质增效,走在全国前列。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修订出台,规范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让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省政府将60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有关地市和县(市、区)实施,首次从省级层面系统性直接面向县级开展批量放权改革。
营商环境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好的营商环境就是发展力与竞争力。2023年,广东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导意见》推出18条举措,更大程度激活市场活力;《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强化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法治支撑;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努力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效强化执法力量统筹使用,提升基层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