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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10年提供超200万件次跨域诉讼服务,“家门口诉讼”成现实
2025-11-29 来源: 澎湃新闻 ∙ 法治中国

11月28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福建法院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周年工作成果。据介绍,自2015年首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以来,10年间不断探索与实践,福建法院已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跨域诉讼服务超过200万件次。

福建是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经济往来频繁,人员流动活跃,跨县市区甚至跨省案件纠纷频发,老百姓打官司往往两头跑、来回跑、多次跑,不堪其负。群众反映强烈,各界高度关注。

“如何破解异地诉讼难、诉讼累?人民的所思所盼就是我们改进的方向。”福建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介绍,2015年1月,福建泉州法院首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并迅速在全省推广。

在跨层级服务方面,福建法院打破了行政区划和管辖层级的限制,实现了司法服务的高效直达。例如,莆田中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成功协助当事人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跨层级远程立案,极大减轻了群众诉累。

跨地域服务方面,福建法院不仅在省内四地法院(福州、莆田、南平、宁德)共建了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跨域调解资源共享互认机制,遴选了81名优秀调解员进行跨区域调解,还在省外积极拓展合作。

平潭法院构建了涉台案件跨省协作机制,福建高院上线了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实现了法律资源的跨海峡共享。同时,三明法院探索的异步调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跨境·隔空·错时”的灵活诉讼服务。

在跨领域服务上,福建法院将服务事项从民事诉讼领域扩展至行政、刑事、执行及司法保护等多个领域。例如,建立了刑事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方便群众异地办理;厦门海沧法院首创了涉台案件执行款“跨海峡”支付机制,切实落实了对台胞的同等待遇。

此外,福建法院还在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保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如闽浙四地法院共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以及在全国首创“全国大协同”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整合了国家公园所在10省的司法资源。

据介绍,福建法院还不断优化跨域诉讼服务流程,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将5大类86项诉讼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跨域服务范围,并建立了覆盖全省95家法院、210个人民法庭的诉讼流程运行机制。同时,加强科技助力,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多渠道的跨域诉讼服务,让“家门口诉讼”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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