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披露,“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已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马爱军 资料图
1月21日,在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沛恒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
回顾2023年工作之时,报告提及,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2022年6月,网友发帖称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同年8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陈继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情况的通报。
此外,河北纪检监察机关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公开报道显示,马爱军出生于1966年8月,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职,2018年8月任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
2022年9月13日至1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一案。
陈继志最终因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获刑24年,并处罚金32万元。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