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棚棚,男,198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江西省玉山县司法局下镇司法所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7年,先后荣获全省社区矫正“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玉山县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表彰。所在的下镇司法所为全国模范司法所、省级五好司法所,连续多年为基层绩效考核第一等次单位。

“法治的力量在于深入民心,我更希望用专业的法律服务民心”,郑棚棚作为一名法律硕士生所长,始终坚守在法律服务的最前沿,他不断钻研法律知识,紧跟时代步伐,确保自己对各类法律法规有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他用专业彰显担当,用奉献书写华章,在司法行政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做息诉化纷止争的“专业人”
下镇镇位于县城东18公里处,是本县靠铁路线的一大集镇,且东通浙江省江山市,来往人员众多,于是就面临着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的压力。郑棚棚起初以为自己是法律专业,在调解工作上应该得心应手,没想到涉及的纠纷类型庞多且繁杂,和群众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并非易事,于是他经常放弃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提升自我专业素养,奔忙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治宣传等工作上,力求用兢兢业业工作取得辖区群众百分百的满意。
“同事们总是对我说——你可是我们之中最专业的司法行政人!”,郑棚棚面含微笑谦虚道:“学习是永无止尽的,为了不让大家失望,我一直努力在干中学。”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郑棚棚成功调处了非正常死亡、侵害他人身体权、健康权等各类纠纷70余起,并且坚持为群众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咨询,仅今年以来,便为辖区人民提供了“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及电话法律咨询超两百余次。
“以法为基,以情为媒,以和为贵”。调解工作要以法先行,秉承着这样的调解工作信念,郑棚棚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中坚持与辖区干部同频共振,不仅组成了多元化纠纷调解团队,更定期为调解团队带来“法治大餐”,法律是随着时代更新进步的,调解工作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绝不能用过时的法律条文解决当前的问题。自此,郑棚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不懈担当。
做执法普法并举的“专业人”
在执法与普法活动中,郑棚棚依旧不忘初心,不仅把“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放在第一位,更是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定制化“法治课堂”,深化集中教育,用心用情当好“特殊人群”回归社会的“引路人”。
2025年12月19日,郑棚棚对全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润心”法治教育讲座,耐心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读法条,这既是对他们开展思想教育,也是一次“特殊的”法治宣传,郑棚棚的话语中饱含着期冀,希望能为这些“犯过错的孩子”共同构建起法治与亲情并重的成长环境。
此外,郑棚棚深知普法工作不能仅限于某一特定群体或区域,而应面向全社会,惠及每一个人。他注重法律服务的丰富性,他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开展了“线上+线下”同步法律知识讲座,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用专业和丰富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信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把辖区学校、企业、村组作为普法阵地,在“开学法治第一课”时,他活泼有趣的语言勾起了学生们对法治的无限兴趣;在“法律体检”时,他通过案例分析让企业工作者领悟到法律条文中的精髓;在专题法律知识讲座时,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他坚持参与当地的“普法文明摊,点亮平安灯”活动,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反诈宣传等,让群众实实在在学习并掌握一些农村常用的法律知识。在他的努力下,普法工作不再是一项枯燥乏味的任务,而变成了一项生动有趣、意义深远的社会活动。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普法工作的深刻内涵。不仅如此,他还为当地政府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执法活动规范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郑棚棚对于专业的追求,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每一步脚印,都凝聚着对司法行政事业的热爱与执着,更是对“忠诚、干净、担当”精神的最好诠释。在未来的日子里,愿我们都能像他一样,怀揣法治梦想,肩负法治使命,为构建更加美好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供稿:下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