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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刑辩律师当否获罚引释义
2023-07-01 来源: 人民法律维权网

刑辩边界:辩护人不可逾越

在贵州法学界和律师界,引起不小波动的黔东南自治州石平案,让不少法律界人士“谈刑色变”,接案一听为刑案,便迟凝几分。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钟远人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先平国际律师事务所主任顾先平对此说,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司法、法院、检察院是我国走向法治的三驾马车,律师、法官、检察官是维系我国法治公平正义、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任何一方的缺位,将会带来法治体系天平的失衡。

据资料表明,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已几十年,伴随依法办案的铁律也走过了几十个春秋,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敬畏国家法律也越来越强。为严格规范律师队伍素质,我国的司法考试自然成为全国第一考,赛过当下各级公务员考试。截止2022年,执业律师队伍人数超过50万人。

在当今法学界,刑辩是敏感的话题,在代理刑案的办案过程中,一不小心就触及法律底线。曾有十多年前浙江省许多律师集体不愿代理刑事案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刑案代理律师对案件卷宗的法律细节把控、与当事人的交流严守办案规矩,成了刑案边界,也成了刑辩边界。

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兼常务理事、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阳市政府法律顾问钟远人介绍,此前不久接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律师协会传来关于一刑辩律师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案被罚的请求函,颇为棘手。虽经两年多努力奔波于当地政法、法院、检察、公安等各部门协调,至今仍成为悬而未决。但在法律面前,作为律协负责人之一的他很无奈,无疑成为当事律师永远忘不掉的记忆。


严重处打破金饭碗

2022年6月以来,对于在贵州省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的石平来说,可谓每天都在惶惶不可终日中度过,因为其律师证被司法厅下文处罚吊销了。作为法律工作者,拥有过硬的法律知识体系和经验阅历,是其生存的根本;而身为一位刑辩从业多年的律师,深谙业界规矩,无证寸步难行。唯通过“司考”取得的律师证才是“吃饭”衣钵,是打不破的“金饭碗”。而今面临如此重的处罚,上有老下有小,全家四口之家仅依靠他这“金饭碗”一夜间被打破,他顿感好无助!

据石平介绍,他本人上世纪90年代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刑案的代理和辩护。此案发前系原贵州洲联合(锦屏)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人,他是锦屏县本地人,在这里,因为环境熟悉,工作起来,有诸多的便利。然而三年前的一次刑辩,让他跌入了深渊,短短十多天时间自己变残疾,同时将他的律师生涯断送。2022年5月底他接到贵州省司法厅来函处罚通知吊销其律师证后,心一直未平静过,也让那个幸福之家陷入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水深火热之中。

笔者在锦屏期间,无论街坊邻居,老幼妇孺,街上出租车司机,还是机关干部,商摊小贩,无人不知无人晓贵州洲联合律师事务所石平,精通法律业务,又佩服其公平的法律服务。同时,也感叹其不堪回首的历经。

 

律师天职:忠于国法 维护公平

据石平介绍,给其人生极大变故于2018 年3月一次刑辩。当时他为当地一刑案嫌疑人胡某明作辩护,锦屏县法院庭审结束 20 多天后,判决前,法官对胡某明同居女友杨某燕作询问笔录。然而巧的是,杨某燕既是胡某明案当事人即委托人,又是证人。

2018年11月一天,杨某燕接到法官电话叫去法院作询问笔录。杨某燕即刻电话向代理人石平咨询,石平在电话对其里说“我虽然不知道法院问你什么,但是也不想知道。对法院问的问题,你就实事求是回答就行了。”随后,杨某燕到法院作了庭后笔录。据了解,该笔录,未提交法院质证,法院也未采用,对胡某明案,一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不久,锦屏县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诉讼至中级法院,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二审)以《武汉会议纪要》的精神为标准,改判7年零6个月。

但万万没料到的是,两审判决存在差别,作为辩护人石平被拿来做处罚典型,他被控为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导火索”就是既是当事人又是证人杨某燕笔录,其在公安机关笔录与法院笔录不同,检察院质疑石平做“点化”,影响了胡某明案的公正审判活动,黔东南州检察院决定指定凯里市公安局负责调查此事。

石平说,一审和二审差别较大,是其法律依据不同的结果。2018年12月23日晚上11时30分,他被指定监视居住。监视人员即刻把右腿癌症晚期、动弹不得,尚躺在床上刚动手术治疗的石平,从160多公里外的锦屏县架起拉到了凯里市监视点。当晚,因他其右腿已将截肢,无法站起来解决大小便,一直被疲劳审讯,他已奄奄一息。接着又是连续九个日夜的不得闭眼的审讯,他意识到他的性命将在寒冷的审讯室里交代了。冰冷的冬裤紧粘在其干枯身上,冷汗湿了干,干了又湿,满屋也臭气熏天。石平为保命几次申请讯期治疗,都被监视人员拒绝了,一阵阵扎心之痛和死亡气息向石平靠近。

如劫后余生,生与死时刻,石平异常清醒过来,他想着自己上有老,下有小,一旦自己撒手人寰,家庭更惨悲剧将产生。他为忠于法律做出了违心供述。

 

还原通话和真相:新证与“排非”

一时,石平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在贵州律师界引起强烈的震动。一审法院判处石平有罪后,石平申诉至二审中级法院,中级法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裁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不久,在没有新证据情况下,一审法院作出判处石平有罪判决,再诉至二审中级法院,中级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石平不服,再次申诉。

石平说,生命垂危之际供述主要原因是自己病情加剧,一个方面的原因是保命,早点出去化疗,尽快脱身保命;另一方面原因是他相信国家法律的公正,自己忠于国家法律,相信总有一天真相大白于天下。获取保候审之后,石平配合办案机关根据他掌握的线索,破获了一起重大藏匿枪支案件,因属重大立功表现,同时也得到了办案机关对其免于处罚的承诺。石平案件从公安移交到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一审市法院对石平仍作出拘役六个月,缓刑10个月的判决。省司法厅据此作出吊销石平律师证的处罚。

石平表示:“在自己病危时审讯供述,是自己作出适当让步的结果,这样让各方都有台阶下。”石平说,法院的判决“出炉”后,生活处境非常的艰难,律师证被吊销,就不能执业,等同于没有了饭碗。自己已截肢,又从事不了其他职业,全家人的生存成了大问题。为此,石平在向更高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石平案发生后,法学界、律师界掀起一阵阵波澜。

贵州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范述喜、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钟远人均表示,石平的案件简单及涉及社会面不广,之所以前后反复审还是这么个结果,主要是法院重审时,缺乏‘新证’支持,当事人石平未能及时提供“新证据”给二审法院作依据,而检察院也未能提供完整审讯视频佐证,且未及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情况下的判决。此外,办案机关一直未履行和兑现对当事人在办案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于起诉”的承诺,也是造成该判决结果的因素。

北京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顾先平一语中的说,石平案虽小但法律意义重大,它的根源在于锦屏胡某明案件,而胡某明案所谓的证人杨某燕证言是否合法和可信,有待确认,尤其成锦屏县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理由。所有的证据链指明,只有通过一定渠道复原真相,调取石平与既是委托代理人,又是当事人和证人杨某燕的通话记录,看她是否违背法律和事实,才导致抗诉。这才从根本上解决是否“点化”的争论,也是石平案提供最直接“新证据”。

此外,从石平案看出,公正办案和事实求是,也是案件关键。而良好职业操守和规矩是杜绝案中案发生的根本。但愿从此以往,律师界的同行,在“终于法律,维护公平”的道路上,千万不可触碰到法律的底线,不再出现如此案件。

(供稿人:杨胜渊  李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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