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记者4月9日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辽宁高院提高标准、拉高标杆,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行动升级版,持续向市场主体释放来辽投资兴业的预期和信心。
据介绍,辽宁高院紧扣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聚力“八大攻坚”重点任务,围绕实现“十个万亿梦”,聚焦省委政法委2024年“三涉”工作要点,同时,通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走进企业等方式深入调研,广泛征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对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7”专项行动进行提档升级。
据了解,“1”是指开展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制度,辽宁法院连续4年推进评估机制走深走实,曾连续两年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全省法院对47.4万件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全省法院切实把生产经营影响评估贯穿到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将司法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
“7”是指开展3个专项整治和4个专项活动。在专项整治方面,围绕积案、信访持续开展整治,新增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要求全省法院细化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对终本案件重点审查财产调查、财产处置、终本约谈、案款发放等关键节点,确保终本结案符合各项程序和实质标准,提升案件实际执结率。
在专项活动方面,继续深化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和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新增开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涉企纠纷一站式诉前调解专项活动。其中,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活动要求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法审理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助力形成尊重原创作品、提倡诚实信用、规范竞争秩序、鼓励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经济氛围。涉企纠纷一站式诉前调解专项活动要求主动向前延伸司法职能,紧密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提高涉企纠纷矛盾化解效率,做好涉企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减轻企业诉累。
辽宁高院要求,要把深入开展“1+7”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具体实践,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把握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时限,“专精实”推进,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司法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