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发生了一起涉及征地拆迁的争议事件。台州市振宏医械电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振宏(残疾人)向媒体反映,其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双桥路328号的厂房遭遇了洪家街道办事处的未批先征行为,导致其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据了解,2024年7月,洪家街道的工作人员通知陈振宏,其厂房所在地块准备进行协议征收,并要求他前往街道办领取评估报告。然而,陈振宏发现该评估报告内容不全、无街道办事处公章,无评估单位,且评估价格极低,因此表示不同意征收。在此之前,陈振宏已将厂房出租给五户个体企业主用于生产经营。但在征收未果后,洪家街道办应急消防管理站及相关部门多次对各租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由要求停产停业整改,导致租赁户纷纷要求与陈振宏解除租赁合同。
陈振宏表示,他早在2000年3月就通过购买的方式依法取得了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洪家镇兆桥村的工业划拔用地,并取得了相关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
为了核实征收信息的真实性并维护自身权益,陈振宏于2024年9月27日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经查实,该地块征收的政府相关信息并不存在。陈振宏还向浙江省信访局反映了此情况,但相关信访投诉材料最终被转到洪家街道办落实答复。
令人震惊的是,2024年12月24日,在未经陈振宏和各租赁户同意的情况下,洪家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切断了厂房的生产用电,导致各租赁户无法继续生产经营。随后,台州市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振宏医械电子有限公司做出罚款40000元及对陈振宏个人罚款8500元的处罚决定,理由是该公司及陈振宏未与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这一处罚及断电行为直接导致各租赁户全部搬离,给陈振宏及其公司造成了近8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并且引发租赁户起诉陈振宏导致租赁合同纠纷。
陈振宏苦恼的说,自己是残疾人,生活来源全靠出租厂房收取租金来维持生计,现在他的厂房全部空置几个月了,没人来租,也没人敢租。由于没有收入来源,还要面对有些租赁户的起诉要求退款的诉讼官司,生活上已经入不敷出、苦不堪言了。更气人的是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做出行政处罚后,在我和公司还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之前,就将台州市振宏医械电子有限公司及陈振宏上了信用修复黑名单,这样一来导致我及公司在经营和贷款上处处受限。
他认为,洪家街道办事处此次对他进行的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处罚,是为了变相赶走各租赁户,以达到逼迫他同意征收的目的。自从2024年7月份,他接到洪家街道办事处的征收通知被拒后,椒江区相关部门就对其厂房及租赁户开展各项检查接踵而来。这次的消防检查处罚后,他是正准备和各租赁户按照处罚通知上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的,但洪家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就迫不及待的采取断电方式,连整改的机会都不给我,这哪里是什么正常的行政处罚?分明就是要致使我厂房无法对外出租,导致我没有收入来源,迫使我签字同意征收。
陈振宏还透露,像他这种同类情况的厂房有些存在签了征收协议并没有拆除照样对外出租,没有任何部门去检查处罚。他认为洪家街道办事处所谓的协议征收是对自己不公平、不公正,是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并且他表示,他并不是不同意征收,只是认为洪家街道办事处给出的征收价格太低,与他自己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事务所做出的资产评估总价值相差甚远,他希望洪家街道办事处能够依法公平、公正的与其协商征收价格,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征地拆迁应遵守手续合法、程序正当、补偿合理的原则。然而,洪家街道办事处的这些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些原则,采取变相方式断水断电等强迫手段逼迫被征收人搬迁,严重损害了陈振宏的合法权益。目前,刚出台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严格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以确保政府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此,希望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能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高度关注并重视陈振宏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其正当的合法权益,同时维护台州市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