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仲裁法正式明确仲裁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法人。9月29日,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仲裁法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李哲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石宏在发布会上表示,新仲裁法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仲裁机构的性质,着力提高仲裁公信力,旨在推进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中国特色仲裁实践创新。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专业高效、一裁终局等优势,对一个国家、地区的投资贸易和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行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试行,其后在2009年和2017年分别做过两次修正,已经实行超过30年。澎湃新闻注意到,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石宏表示,修改后新的仲裁法总共8章96条,“与1994年仲裁法相比,这次新修改的条文比较多,增加的条文比较多,修改的内容也比较多。”
比如,完善涉外仲裁制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了涉外仲裁案件的范围,二是增设了仲裁地制度和临时仲裁制度,三是支持仲裁机构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引进来,扩大仲裁的对外开放。
又如,完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制度。石宏介绍,一是明确了仲裁机构的性质。1994年仲裁法实施以来,业界对于仲裁机构的性质是什么一直有不同的声音,在这次修改过程当中各方也强烈呼吁要求进一步明确仲裁机构的性质,我们这次就明确规定,仲裁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法人,明确了性质。二是要求仲裁机构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仲裁员的监督,同时授权国务院制订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规范仲裁机构变更和注销的登记程序。三是规范仲裁机构组成人员的任期和换届。四是完善担任仲裁员的条件。五是建立仲裁机构信息公开和仲裁员的信息披露制度。
再如,在推进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实践创新方面,主要体现在八个方面:第一,这次修改当中明确强调仲裁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同时增设了防范虚假仲裁的相关规定。二是为了便利当事人,降低仲裁成本,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专门增加了网络在线仲裁制度,明确强调网络在线仲裁活动的效力与线下的仲裁活动效力是相同的。三是扩大仲裁协议的认定方式。四是增加了仲裁文书送达制度。五是拓宽了首席仲裁员选定方式。六是规范仲裁机构主任指定仲裁员的程序要求。七是缩短申请撤销仲裁的时限,促进仲裁优势的发挥。八是加大法院等有关方面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证据收集等方面对仲裁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