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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国法院能动履职及时助企纾困解难
2024-04-18 来源: 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见习记者 李雯

□ 本报通讯员 于建雪

“多亏了‘临时管理人’机制,把我们企业从濒临破产的边缘拉了回来,保住了几十名员工的饭碗和400多名供货商的利益。”近日,河北保定安国市誉林药业公司负责人马海彬说起安国市人民法院能动履职助企纾困解难的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誉林药业是安国市一家小型饮片加工企业,2020年,受多种因素影响,产品大量积压,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支付供货商的货款。当年年底,很多供货商来要账,更有甚者闯进公司哄抢药材库存,还有很多供货商到法院起诉。

“2020年12月,我们发现执行办案系统上每天都会出现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一周立案20多件,关联查询后,发现还有80多件案件正在审理中。通过查看账目,我们发现该公司共拖欠473名供货商货款1800余万元。”安国法院执行局局长袁景洲说。

473名药材种植户,1800多万元的货款,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涉众事件。为化解风险隐患,安国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传唤公司负责人、实地走访、查阅企业账目等进行深入了解。经查证,该公司还有1700多万元的货款没有要回。

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该公司具备设备、资质等生产条件,且产品仍有市场,存在正常运转的潜力。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安国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经过仔细分析,决定借鉴破产重整制度,在执行中引入“临时管理人”机制,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松绑”。

为此,安国法院多次召集债权人代表与药业负责人、股东等到庭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委托第三方会计公司接管公司财务,担任“临时管理人”角色,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监管;解冻公司基本账户,对公司资产采取“活封”措施,选出一人负责经营管理;核查公司应收债权,交由法院以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形式催收;催收到账的案款交付公司,公司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管下,无论供货商是否起诉,每月均按各自债权金额等比例偿还5%。

达成分期执行和解协议的同时,安国法院将尚未起诉的供货商也纳入清偿范围,按照已起诉债权同等标准,同步按比例清偿。在安国法院执行法官的多次走访和耐心劝说下,绝大多数债权人认为方案公平、完善,并与企业达成和解,不再坚持强制执行。

自2021年建立“临时管理人”机制之后,经过3年多的努力,目前誉林药业各项业务已平稳恢复,员工已全部到岗就位,实现了企业资金不断流、企业不破产、生产不停止、工人不下岗。“目前,我公司的月营业额达到300万元,已累计偿还货款近800万元,剩下的欠款一年还20%,5年还清没问题。”对于还清债务,马海彬信心满满。

据悉,安国法院这一创新举措入选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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