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是为机动车进行能源供给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成品油流通行业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机制, 2025年国家商务部发布了《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申报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时,需提交 “零售网点及其配套设施依法需要取得的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核发的许可文件或验收合格文件”。

然而,近日不断有杞县泥沟乡群众向媒体反映,开封杞县自力燃料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涉嫌违法建设加油站,目前,该公司加油站申报材料已提交开封市商务局商贸科等待最后审批。
媒体经走访了解,杞县自力燃料公司自建加油站位于河南开封市杞县泥沟乡泥沟派出所对面、218省道路旁,目前已经安装了4台加油机。由此沿218省道往北不远,还有一家郭令海加油站(经了解该加油站手续齐全),二者相距不足500米。

按照国家商务部颁布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定,国道和省道加油站的设置间距要求为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即12座),平均间距约8.33公里。显然,杞县自力燃料公司的选址并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
据知情人提供的材料显示,《开封日报》2017年6月12日刊登了《开封市商务局《关于实施开封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的公示》公告,其中,公告的杞县自力燃料公司的经营地址为前泥村,然而,地图显示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却在杨庄村区域,两地点距离相差三四公里,公示地址与实际建站地址严重不符。

公开资料显示,杞县自力燃料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 ,而开封市商务局在6月12日就把它列入“开封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名单中进行了公示,时间提前了一个月。

此外,据当地知情人反映,该公司加油站后面的油罐占用的土地部分是国家基本农田,不是建设用地。
针对上述情况,媒体联系了主管成品油销售管理的杞县商务局有关部门人员,他介绍:杞县自力燃料公司年前因违法问题被进行过处罚。对于该公司用地性质,当地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证明,证明所占土地为建设用地,符合相关要求。此外,由于该公司属于偏远地区,不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目前该公司加油站申报材料已经通过初审上报到开封市商务局进行最后审核。

关于土地性质问题,媒体与杞县国土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股负责人进行了联系,但对方电话处于停机状态。为此,媒体将杞县自力燃料公司违法占地的情况向该局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反映,并请求相关部门核实后予以回复。
据开封市商务局商贸科有关人员证实,杞县自力燃料公司加油站审批材料已经上报到市商务局,目前正在审核。
该局主管领导也表示,杞县自力燃料公司申报材料已经经过当地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一定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处理。
截止发稿之时,杞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没有对杞县自力燃料公司占地情况进行回复。
后续情况,媒体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