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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十二年讨欠路,“历史遗留”不该成为基层清欠的绊脚石
2025-05-07 来源: 商业新知网-信息聚焦中心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郭屯镇姜书生求助,2013年他带领施工队承包了郭屯镇张刘村、曹庄村、邵楼村、王营村的新农村建设工程,2014年该工程项目陆续竣工。本应承诺竣工后结清的1818万工程款却迟迟不到位,姜书生四处奔波寻求解决,当地的相关单位每次都是“积极协调解决”之后杳无音信,这一拖就是十几年。

  


      2013年,阳谷县郭屯镇的张刘、曹庄、邵楼、王营等村被纳入“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即拆除原有村庄旧地块(复耕),建设新地块(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依据《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减挂钩项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综上所述,郭屯镇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实为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组成部分,由阳谷县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郭屯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经查阅公开资料(2020)鲁15行初405号法律文书以及2013年7月28日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刊发的一篇名为《阳谷:“三管齐下”力促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公开文献,从阳谷县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各项证据,到阳谷县通过政策补贴、筹集资金、金融扶持、收费减免等所谓的“政策激励”,阳谷县人民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郭屯镇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前准备充分,且计划履行清晰。既然做足了准备,为何在项目验收后资金给付上却出了问题?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什么问题能困扰当地十几年至今无法解决?


 

      据姜书生称,从2013年自己承包该建设项目时,当地对于该项目补贴提高为每亩12万元,按计划和当地镇政府以及村“两委”承诺,所获得的资金完全可以清算其项目工程款,可直到项目竣工验收多年也无法拿到这笔欠款,甚至后期当地补贴提高至每亩19万元,当地也依旧以无资金为由拖欠。




     2024年一篇题为《山东聊城88位农民工讨薪十余年,430万元工资“颗粒无收”》的报道中提到,“徐磊龙表示,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遗留问题’工作小组,他作为该小组的负责人,比较了解‘四村’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上文中提到的徐磊龙正是阳谷县郭屯镇现任党委副书记,而88位农民工讨薪的对象正是当事人姜书生。

     自项目开工建设,至今已十几年之久。其间,姜书生为了讨回欠款几乎跑断了腿磨破了嘴,如今已资不抵债。他多次与郭屯镇及村“两委”相关负责人沟通,换来的都是“再等等”。

     镇、村相关负责人换了一批又一批,但姜书生的欠款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姜书生说,“我已年过七十,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了,我的生前心愿只是要求追回欠款,还清当年项目资助人及银行贷款,不想最后对不起身边帮助过我的人……”

    从郭屯镇党委副书记徐磊龙口中的“高度重视”,时至今日,近一年的时间里,关于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依旧处于“历史遗留”的状态,并无实质性进展。可见,十几年来,姜书生的讨欠之路有多难。

     一句“高度重视”便能敷衍了事,一句“历史遗留”成了历任负责人懈于推进、懒于解决问题的“万能借口”。

     如何打破“历史遗留问题”?相信作为当地负责人、人民干部比老百姓更清楚。换位思考,真的高度重视下问题又怎会频频遗留呢?

     不知道姜书生的讨欠路还要走多久,就像姜书生自己说的:“我这把年纪,土都埋到鼻子下面了,能要回工程欠款还清外债也就死而无憾了……”

      如今,新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实施在即,不知道姜书生讨欠路何时才能到头,希望《条例》的实施能够打破“历史遗留问题”,让基层清欠的“高度重视”不再成为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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